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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区对评为国家级、省级绿色企业(工厂、园区、供应链管理、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奖励政策
一、政策内容
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的,分别奖励400万元、200万元;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以上奖励含各级奖励资金,各级财政不予重复奖励,进档予以补差,如遇由上级财政统-兑现的项目,区级财政不再受理;兑现入选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每家企业限一个产品)。
二、申报对象
余杭区内光伏企业。
三、常见问题
问:任何企业可以申请吗?
答:不能,该政策只针对于税源地在余杭区且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等的工业企业。
问:补助需要企业法人申请吗?
答:不需要。:企业只需要安排相关财务人员通过法人账号进行登录申报。
问:需要提供收款账号吗?
答:请在系统填写正确的企业对公账号和开户行全称,否则会存在支付失败的情况。
往期回顾
【滨江区】关于组织申报高新区(滨江)2019 年度瞪羚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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