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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第三期人才项目评审会拟定于8月5日召开。现面向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启动项目征集工作,具体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参评条件
入驻或意向入驻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且未享受相关项目扶持政策的人才项目。须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01
人才标准
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内高层次人才或创新型人才作为项目申请人,且在创业团队出资占比15%及以上。
(1)海外高层次人才
需满足在海外获得硕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外创业或工作连续3年以上;或者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外创业或工作连续2年以上。到余杭区企业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者在余杭区创办企业,并担任法人代表的创新创业人才。
(2)国内高层次人才
顶尖人才:诺贝尔奖获得者;菲尔兹奖、图灵奖获得者;普利兹克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等。
国家、省级领军型人才:中国、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省“万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世界500强企业担任过中高级以上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等。
市、区级领军型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专业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且工作业绩突出的人才;在上市公司、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担任过中高级以上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杭州市杰出人才奖获得者;杭州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等。
(3)创新型人才
省内全日制本科在校大学生(特别优秀的项目可不受省内外限制);毕业不超过10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
02
人才标准产业门类
装备制造、生物经济等符合开发区产业导向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03
项目申报及评审步骤
(一)项目申报
1、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申请人的高层次人才类别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
(2)项目答辩材料(建议PPT格式,无模板要求,用于评审答辩);
(3)高层次人才创业(新)项目申报表(含申请人承诺);
(4)工作经历、业绩证明材料;
(5)其他:技术成果为发明专利的,需提交相应机构颁发的专利证书以及被授予专利权后各年缴纳的年费发票;技术成果为计算机软件的,需提交相关机构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所属领域的情况说明;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以及资质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人在该领域内的研究论文以及其他科技成果,以及用户或权威机构对产品的评价等有关证明文件。
2、申报方式
2020年7月26日前,申请人须将全部申报材料(含证件,项目答辩材料以PPT格式,申报表以Word格式)发送至指定的邮箱。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初审
对征集的项目分类,进行材料真实性及初步资格审核,确定进入专家评审的项目。
2、专家评审
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投资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结果分为重点推荐项目、一般推荐项目和继续跟踪项目。
04
扶持政策
1、创业项目扶持
高层次人才项目:最高150万元天使梦想基金、最高1000万元研发补助或最高500万元设备补助,特别情况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获得1亿元项目资助。
2、创新人才激励
自主申报成功的市级以上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700万元奖励及安家费补助。
引进的省级以上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120万元购房补贴或安家费补助。
3、人才安居保障
对来开发区工作的全球高学历毕业生给予3年最高8万元生活安家补贴。
对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20万元购房补贴或4000元/月租赁补贴。
对到开发区工作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本科放宽到45周岁以下)可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4、其他政策扶持
可享受人才落户、子女就学、购车上牌、医疗服务、旅游休闲等政策扶持。
05
申报时间
本次评审材料收集截止时间为 2020年7月26日 ,逾期下次评审。
评审会的答辩时间暂定为2020年8月5日,具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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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项目申请人在企业中的个人出资比例必须达到 15% 以上(含 15%),此条件为后续项目政策享受前提!
2、务必认真填写申报材料中的相关经济指标,该指标与评审通过后签订的
企业发展任务书保持一致,涉及后续企业政策兑现,请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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