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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申报资料给你~
一、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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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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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块内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创投机构投资且投资额累计达1000万元及以上、上年度税收达100万元及以上三个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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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文化创意、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其他重点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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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及财政级次均在杭州高新区(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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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实际办公地址及注册地址由江北区块内迁往滨江范围内的企业
二、补贴政策标准
房租补贴政策:自南迁之日起给予三年研发办公用房房租补贴。房租补贴按人均租房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补贴单价不超过2.0元/平方米/天。企业南迁满一年后凭相关材料进行申报,房租补贴面积以满期上月的参保人数为依据(若已提前付清一年租金则凭开票当月的参保人数为依据,提前申报)。
交通补贴政策:以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公司一年的交通补贴,交通补贴一次性发放由公司统筹安排使用(人数与房租补贴参保人数一致)。
研发资助政策:自南迁年度起三年内,最高给予研发投入15%的资助。研发资助资金以企业房补拨付当年对区实际贡献为限(当年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所成部分扣除当年区政策享受的各种扶持资后剩余部分,在次年兑现房租补贴政策时兑现)。
三、所需材料
1.企业政策兑现的申请报告(包括公司相关情况介绍);
2.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科技型企业南迁滨江政策补贴申请表(内容详见附表1);
3.地址变更前营业执照复印件、地址变更后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工商地址变更登记证明;
4.企业满期上月的参保人数清单(社保窗口可提供,盖公章);
5.企业南迁后的租房合同、租房发票、转帐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6.证明材料(企业根据自身适用条件视情提供)
(1)有效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南迁当年的上年度税收完税证明(税务窗口可提供,盖公章);
(3)风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投资机构牌照、投资协议、投资款支付证明等(前三年有效));
7.专项审计报告(内容详见附表2,其中以风投融资享受房补政策和享受研发经费补贴的企业均需审计单位填报,其它申报类型的企业则自行填报)。
上述七项材料除原件外,均需一式二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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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时间
企业应在南迁后三个月内向江北科技园发展服务中心备案。企业南迁满一年后凭所需材料向区江北科技园提出申请(提前付清房租可提前申报),最长延期六个月,逾期自动放弃。三年内每满一年申请一次,经审核后拨付。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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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科技型企业南迁滨江政策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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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科技型企业南迁滨江政策补贴专项审计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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